做一本記憶之書
你決定把所有故事做成一本小書。
你用了一整個週末,把筆記本上的每一頁重新整理、重新畫、重新寫。你用電腦打出文字,然後自己畫插圖。雖然畫得不算專業,但每一筆都是認真的。
媽媽看到你在忙,問你在做什麼。
「我在做一本書。」 你說。「關於我們老街的書。」
媽媽看了一眼你的草稿,沒有說話。但第二天,她帶回了一台印表機和一本厚厚的空白裝訂本。
「用這個。」 她說。「媽媽幫你裝訂。」
你花了三天時間,把所有的故事印出來,一頁一頁貼進裝訂本裡。封面上,你畫了一幅永樂老街的全景——所有的店都開著門,街上全是人,每個人的臉上都帶著笑。
書的標題你取了很久,最後決定叫:
《永樂老街:被記住的角落》
封面下面,你寫了一行小字:
「獻給每一個在老街上留下故事的人。你們的故事不會消失。」
你把書捧在手裡,覺得它很重。不是因為紙張的重量,而是因為裡面裝滿了太多人的記憶。
玻璃瓶裡的光穩穩地亮著,不再閃爍。
你覺得,是時候去見老婆婆了。